关于2019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推报工作的通知
为深入挖掘资助育人典型,发挥先进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,激励广大学生受助思源、获奖思进、自强不息、励志成才。团中央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评选,为做好我省推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举办时间
即日起至8月10日
二、奖学金设置
1.贵州可推荐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1名,入围后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“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”。
2.贵州可推荐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70名(高校34名、市州直推36名),入围后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“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”。
三、报名条件
1.普通高校(含民办、高职)全日制本科、专科生和研究生,重点关注家庭贫困学生;
2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业成绩优良,品行端正,自强自立,乐观向上;
3.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、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助力乡村振兴、参与社会实践、热心志愿服务、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有优秀事迹,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;
4.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,取得较大反响;
5.往届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。
四、推荐方式
(一)高校申报
各高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校推报工作,应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遴选原则,择优推荐产生省级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候选人1至2名,经公示5天无异议后,于7月24日前将附件1、3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。
(二)地方申报
为鼓励大学生参与将于近期开展的向贫困县的村(社区)或“青年之家”报到项目,开展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等活动,贵州省9个贫困县团委(安顺市紫云县,毕节市威宁县、纳雍县、赫章县,铜仁市沿河县,黔东南州从江县、榕江县,黔西南州晴隆县、望谟县)可直推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候选人。各团县委可直推4至5人,应从参加本县相关活动的大学生(不限户籍所在地)中择优选取,推荐结果经公示5天无异议后,于8月10日前将附件2、3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。
(三)省级遴选
团省委根据各地、各高校申报的情况,组织本省退报工作,择优推荐到全国组委会。
五、相关要求
推报期间,将开展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视频新闻征集活动。
1.活动时间:2020年即日起至7月30日;
2.视频内容:2019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报名同学的个人事迹或往届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获选者的获奖故事;
3.作品形式:短视频原创作品,时长要求5分钟以内;
4.提交形式:参选人员将作品发送至best365网页版登录团委邮箱,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:视频新闻奖+学校+姓名+电话;
5.奖励形式:获选作品将择优在中国青年报全媒体平台署名发布,获奖者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视频新闻获奖证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