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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
2013-09-01 20:30   审核人:

为了加强我院实验室安全工作,保证实验教学、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,特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牢固树立“预防为主,安全第一”的指导思想,对安全工作常抓不懈,利用典型的安全事故教育学生,防患于未然。

二、实验室管理科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,根据工作需要,可设兼职安全员,协助实验室管理科负责日常安全工作。

三、学生进入实验室,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教育,让学生了解实验室有关安全知识及注意事项,学生在实验时要服从指导,按规程操作,不得擅离职守。

四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安、消防、危险品、保卫等规章制度,结合各实验室的工作特点,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实施细则。

五、各实验室按规定应配备的消防器材,应定期检查其完好状况并保持良好备用状态。

六、每间实验室要有专人管理,下班前关闭水源、电源、关好门窗等有关设施,确认安全无误,方可离开。

七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存放必须遵循安全、规范、整洁、有序的原则,实验结束后,根据上述原则存放好仪器设备,使之处于待用的最佳状态。

八、实验室一旦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,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,并上报院领导及学校有关职能部门。对违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,玩忽职守而发生各类事故者,将按规定追究事故负责者,并给予相应的处理。

九、法定假日前夕,每学期放假之前,实验室管理科应协同院主管领导以防火、防盗、防自然事故为中心,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大检查,以消除安全隐患。

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

二0一三年九月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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